睢宁法院主题实践活动突出“四化”
作者:苗鑫 发布时间:2009-06-12 浏览次数:508
本网徐州讯:江苏省睢宁县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积极谋划服务三农、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通过“四化” 确保农民兄弟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三夏”大忙当中,保障夏收工作顺利进行。
亲民化打响宣传战。该院积极组织法官走进农村,开展法律和安全咨询服务,将符合农村法制宣传以及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宣传板、宣传单等形式向农民宣传,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的问题。
便民化促进司法效率。该院开通涉农案件立案“绿色通道”,简化立案手续,提高立案效率,并延伸立案窗口到农村,实行“预约上门立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尽量多采取巡回办案,尽量少传唤农村当事人到法院,多深入到农民麦收的田间地头调查取证、送达文书、开庭或宣判。
ADR化提升满意度。该院在审理各类涉农民事纠纷案件中,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作用,将诉讼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拓展诉调对接的广度、深度,加大对法院外调解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同时拓展多种纠纷解决途径,尽量促进当事人达成协议,真正做到减少矛盾、定纷止争。
能动化促司法权威。该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实行“马上办”服务,确保及时实施司法救助;加大对坑农、害农及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审判力度,依照法律灵活运用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受害农民的利益;加大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适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尽力使农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维护,损害赔偿及时到位。积极联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其提供司法建议,走出院门的各项能动举措提升了满意度和人民法院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实践证明能动司法是社会主义司法的特点,适应社会的需要,没有损害司法权威,反而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