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日前,该院通过思路创新,成功执结了一起涉及百名破产企业下岗职工和沿海经济区规划案件,不仅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国家沿海开发战略顺利实施。

20077月,该县外贸公司破产清算组向海珍品养殖总公司发出清偿债务通知书,要求限期清偿债务713856.77元,因被执行人逾期未清偿又未提出异议,申请人外贸公司破产清算组向响水法院申请执行。

经承办法官了解,响水县海珍品养殖总公司原是县属企业,下属4个集体性质企业现已全部停产濒临倒闭,公司仅有的租金收入只够支付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用,该公司另有一宗位于沿海经济区内的土地,园区管委会已将该地规划为一重点造船企业码头用地。摆在法官面前的是一道难题:一方面,破产企业下岗职工利益要维护,如不执行,申请人一百多名职工“三金”无法缴纳;另一方面,国家沿海开发战略要保障,如果简单执行,园区规划和企业建设将受到很大影响。如何巧执行考验着法官的智慧。

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考虑保护个人集体权益和服务发展的关系,主动协调政府部门,反复做申请人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综合各方要求,针对实际情况,创造性提出了“以地置地”、“以地偿债”的执行思路,即:原海珍品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仍按规划使用,园区管委会调剂辖区内另一宗土地抵偿县海珍品公司所欠债务。此执行思路抓住了矛盾的症结,有效平衡了各方利益关系,得到了各方的一致认同,案件顺利执结。

611,申请人县外贸公司下岗职工代表带着锦旗来到响水法院,感谢该院为他们解决了下岗生活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