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说赖账真的好难 天经地义夫债妻还
作者:邱阳 粘铭 发布时间:2009-06-12 浏览次数:649
本网淮安讯: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2005年11月,被告向原告张某借款21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保证在2006年4月前归还,到期后,被告李某未按约还款,原告张某多次索要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李某长期在外,恶意躲债。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认为,该笔债务系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其妻于某负有偿还义务,遂依法裁定追加于某为被执行人,由于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迫于法律的威严,于某谴责了丈夫的错误行为并还清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