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有了“生力军”!

近两年来,一个“党委领导、法院主办、部门配合、基层协助”的协助执行工作网络覆盖惠山全区,130余名协助执行员穿村走巷,不辞辛劳;苦口婆心,宣传教育;全力配合,化解矛盾;不计得失,忘我工作,在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辅助作用。

611上午,惠山区召开“基层协助执行工作会议暨协助执行员业务培训班”。会上,全面总结回顾了全区建立协助执行网络二年来的工作情况,隆重表彰了 10名第一期“基层协助执行员先进个人”,向新一期的137名 “基层协助执行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和“工作证”,并进行了为期半天的专项业务培训,由此掀开了该区新一轮协助执行网络建设工作的序幕。

“协助执行网络”,是人民法院选聘基层组织成员担任“协助执行员”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充分依靠社会力量缓解“执行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

去年11月,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后,该区的许多协助执行员积极履行工作职能,主动提供执行线索,全力配合法院开展清积工作,协助法院解决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今年2月,中央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督查组到无锡检查工作时,充分肯定了惠山法院的清积工作。该区开展协助执行网络的工作,也得到了上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被确定为2009年全市政法系统综治重点创新项目。

从法院“独唱”到社会“合唱”:执行工作唱响“协作曲”

长期以来,“执行难”问题困扰法院工作,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特别是法院审执分立以后,执行案件统一由执行机构执行,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情况掌握困难,一个案件往往多次“空跑”、“白跑”,导致执行效率不高,许多案件难以执结,还显现了“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四难”现象。法院在执行工作上一家“独唱”,苦苦支撑,执行工作困难重重,面临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

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 20073月,惠山法院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着手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并与区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的意见》、《关于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7月,在全区首期选聘了135名“基层协助执行员”,一个区、镇、村三级联动的协助执行网络正式建立运行,为法院执行工作发展注入了崭新活力。

该区的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共有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区协助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法院分管院长、政法委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区公、检、法、司等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第二层面:各镇(街道)的“协助执行工作小组”,由镇(街道)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派出所分管治安副所长任副组长,辖区内各村(居)委书记为组员,领导小组设协助执行联络员一名;第三层面:分布在全区各村(居)委,由各村委(居)委治保或调解主任担任的“基层协助执行员”。这三个层面自上而下,搭建了区、镇、村三级联动的“立体化”协助执行工作网络。

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的建立,使该区的执行工作社会联动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执行信息渠道进一步拓宽,推动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据不完全统计,20077月该区协助执行网络运行以来,基层协助执行员共协助法院执行320余次,受协助执行的案件涉及到全区68%的村(居)委,推动案件执结167件,积极协助法院缓解对抗性矛盾11次,对执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18条。

从被动参与到主动配合:协助执行员成了“好帮手”

200738,周某驾驶电瓶三轮车与朱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朱某死亡,后法院判决周某赔偿朱某的配偶、父母、子女等五人各项损失计22万余元。周某年近六十,平时靠开电瓶三轮车拉货维持生计,上有八旬老母,妻儿均为智障,家中无其他经济来源,根本无力承担巨额赔偿,法院多次上门执行均未有所获。案件申请人之一的朱妻顾某为二级伤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对久执未果极不理解,多次到法院闹访。在此情况下,0810月某日上午,执行人员在再次组织双方协调时,专程邀请了“协助执行员”、周某住所地阳山镇冬青村委的治保主任杨建范到场,共同进行协调。经过反复调解,直到当晚十点多钟,双方终于达成以5.5万元一次性赔偿分二期付款的和解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杨建范主任多次上门做工作,但周某实在经济困难,一时难以凑齐全款。冬青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主任听到协助执行员的汇报后,当场表态村委在积极协助好法院执行的同时,亦应根据周某某的实际情况,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周某某渡过难关。最终,周某某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凑齐了全部款项。一起可能酿成涉诉上访的“骨头案”,在当地基层组织及协助执行员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得以圆满结案。

该院聘任的“协助执行员”一般由各村(居)委的治保主任或调解主任担任,这些人员都具有熟悉当地情况的信息优势,能及时收集被执行人的下落、财产、债权债务、社会人际关系以及当地民情、社情等重要情况,在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过程中,他们主要做五方面工作:一是宣传法律;二是搜集信息;三是协助配合;四是参与调解;五是沟通协调。协助执行网络的建立,促使协助执行员以“守土有责”的责任感,把辖区内的执行案件当作“分内事”,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法院抓好执行工作。

有了协助执行员提供的“一线”信息,执行人员可以充分发挥有针对性的制定执行预案,做到“有的放矢”,有效预防执行过程中因不了解情况而可能发生的冲突等,切实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力,齐心协力推动执行工作,及时处理抗拒、阻碍、干扰执行的事件,维护正常的执行秩序,保证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从孤军作战到内外互动:“紧密型”协作关系破解“执行难”

法院执行人员是强制执行的践行者,担负着实现法律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职责。协助执行员是由法院聘任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帮助和协助的人员。执行工作法院走向社会,是执行工作改革走出了一大步。

为促进协助执行网络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健康发展,惠山法院专门编辑制作《基层协助执行信息》,不定期地向网络成员单位、协助执行员发出有关协助执行方面的信息,包括近期的协助执行案例、配合协助的优秀事迹、执行工作方面的动态情况、执行业务方面的常识等等。通过这一载体,及时反映基层协助执行情况的动态、提高协助执行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协助执行的业务水平,有效促进网络的健康和高效开展。

为加强对协助执行员的管理,惠山法院对全体协助执行员建立了个人档案,包括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等情况,对协助执行工作情况进行台帐式管理,为年终对协助执行情况的考核提供基础性资料。

为确保协助执行网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该区严格按照《关于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被考评单位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协助执行、非法干预、妨碍执行工作严重或发生暴力抗法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将协助法院执行工作考核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惠山、法治惠山创建工作的年度考核之中,严格兑现奖惩。

“基层协助执行工作会议”会议上,总结了近两年的协助执行工作经验,就联系会议制度、考评工作机制、协助执行员业务培训等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在新一轮协助执行网络建设进程中,该区要求法院执行人员和协助执行员之间要建立“紧密型”的协作伙伴关系,形成协助执行“内外联动”的工作机制。

为适应这一机制的需要,惠山法院将改革执行案件的分案办法,将原来的执行员全地域办案改为定地域办案,施行“以块分案为主、地域相对固定、视案机动、统筹兼顾”的分案模式,为各执行人员创建起与镇(街道)村(居委)二级协助执行网络人员增进沟通的平台,扩大交流的机会,加深和巩固协作的关系,使法院执行员工作网络与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为执行工作新机制的内外网络,切实做到“网络架构相对应、内外管理相呼应、信息传递有回应、协作办案有接应”,努力开创和谐高效执行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