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礼仪从我做起
作者:杨宝杰 发布时间:2009-06-11 浏览次数:1453
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前三者在法院已经提倡了很久了,也为之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是如何才能让当事人打一个受尊重的官司呢,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改变在当事人心目中法院高高在上的形象。在我的工作实践中,我面对当事人经常说五句话是“你好、对不起、谢谢、请、再见”。虽然,这只是一些常用语,但是我发觉,经常对当事人说这些话,能拉进和他们的距离,增加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感。
一、你好。无论当事人是打电话,还是亲自来法庭,我一律必先说你好,再说具体事项,这样当事人就不觉得他们处于被动地位了。
二、对不起。我认为法院工作人员应该端正心理,对于因自己的工作失误而给当事人增加诉累,应该和当事人说对不起,这样可以减少当事人的不满情绪。
三、谢谢。当事人如果在非义务范围内给我们提供帮助,我都会对当事人说谢谢,感谢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四、请。要求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前面要加上请,例如“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这样做可以让当事人更容易接受。
五、再见。当事人结束了电话或是从法庭离去时,我都要和当事人说再见。
这五句话虽然很简单,但是说出来一方面可以体现法院工作人员的素质,规范司法行为。另一方面可以避免与当事人的矛盾和纠纷,让当事人真真正正感觉到他们在法院是受尊重的,真的是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