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我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立足审判职能,化解矛盾纠纷,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近日,我院专门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认为,当前我国正处于矛盾的多发期,人民法院必须找准化解矛盾的着力点,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会议要求,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维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刻认识做好维稳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抓好涉诉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各部门不仅要每月排查涉诉矛盾纠纷案件,还要分析原因,寻找对策,重点做好四类案件的排查化解工作。涉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扎口在立案庭,要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责任领导,定期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健全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制止和预防扰乱法庭秩序及法院工作秩序等行为。及时编写《情况反映》,提请领导关注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及案件,并完善请示报告制度。

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司法宣传氛围。要加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的开展力度,做好组织、宣传工作。要加强司法宣传的力度,扩大对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成效宣传。要切实做好负面报道的应对工作,落实好网评员的工作职责,并建立完善应对措施。

五、进一步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加强值班制度,院领导要坚持带班,保持通讯畅通,严格落实维稳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