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多谢法官帮我多方奔走,耐心调解,我才拿到这‘救命钱’啊!”2009610,安徽省来江阴务工人员刘刚从江阴法院周庄法庭拿到了第二笔38000元的赔偿款,激动得紧紧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连声称谢。一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顺利履行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受害人刘刚是安徽省六安市人,受老乡赵进的雇佣在江阴某公司油漆钢梁,20071117日下午130左右,刘刚在给钢结构部件刷防锈漆工程时,厂房内行车在吊铁钢梁时碰到刘刚右腿,致使黄世年受伤。刘刚受伤后,前后共花去医疗费一万多元,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刘刚曾向相关部门申请进行工伤鉴定,但因证据不足被中止。于是,刘刚将老乡赵进与该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1987.5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刘刚与被告江阴某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及雇佣关系,且刘刚在劳动过程中也有一定的过错,刘刚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支持,但刘刚家境相当困难,其父亲瘫痪在床,妻子有病,子女年幼,这笔赔偿款无疑是刘刚一家的“救命钱”。因此,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劝说双方以和睦相处为重,各自做出让步,从多角度、多方位进行无微不至的疏导劝说,以情理感化双方当事人,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赵进赔偿刘刚人民币23253.33元,由江阴某公司赔偿刘刚人民币38000元。赵进的赔偿款当庭支付。而2009610日上午,公司将38000元送到法庭转交给刘刚,一起很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在法官充满人文关怀、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得到了完满的解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