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和闹离婚 为了孩子再牵手
作者:赵建峰 发布时间:2012-03-08 浏览次数:332
大多数离婚的父母都来不及为孩子考虑,但是在法官提及离婚可能给孩子带来的危害以及完美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时,一对夫妻还是在牵手回家了。为了孩子,他们愿意继续走下去。
周男与桑女2001年相识结婚,并于当年底生育了女儿妞妞。结婚之初,考虑到两个人都是独生子女,双方协商结婚以后两边走动。2009年,桑某因为与婆婆发生了一些争执,之后便再也不愿意到婆婆家那边去了。考虑到小孩在妻子娘家那边上学,周某也没有做过多的和解工作,只是他自己常去岳父家。2011年7月,丈夫周某因为家中请客,喊妻子一起回家,但是妻子桑某并没有去。为此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后,丈夫周某于2011年年底起诉到了如东县人民法院请求离婚。
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离婚案件不具有一般的家庭暴力或者有外遇等严重情形,两个人只是在沟通上存在一些问题,应该有和好的可能;同时在听双方的陈述中,两人都表示如果离婚孩子一定要跟着自己。考虑到双方对孩子都有很深的感情,法官于是从孩子的角度着手,对两人做了耐心的思想工作。在调解工作,妻子桑某忍不住哭了起来“女儿的老师都知道我们夫妻闹矛盾的事。一次语文考试用‘祝贺’造句,女儿造的句子是‘我祝贺爸爸妈妈和好了!’”听到这些,起诉离婚的周某也忍不住哭了起来。法官另外也通过以往的实例告知了两人离婚可能给孩子带来的危害以及完整家庭对孩子的重要性。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两人同意和好,并表示今后出现问题要多沟通,而不能只是轻易通过离婚来解决。为了孩子,他们愿意继续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