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四种手段化解“骨头案”效果好
作者:朱敏慧 发布时间:2009-06-10 浏览次数:550
本网淮安讯: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执行难”已经成为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瓶颈”,“执行难”难就难在“骨头案”难啃,“老赖”难治。为破解这一难题,金湖法院执行局集中智慧,总结经验,探索出四种行之有效的“啃骨头”手段,取得了让当事人满意、让社会放心的良好效果。
一是活用执行威慑机制。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通过深入调查,寻亲访友,悬赏公示等方法,着力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状况,发挥协助执行网络效能,对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定期采取“零点行动”、凌晨执行、节假日堵门和网上追逃等方式慑服“老赖”及其近亲属,誓将被执行人揪出来履行义务。
二是巧施人性化执行。对因心怀别扭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行理解性沟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引导换位思考等教育方式,拉长战线,多方感化,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三是实施背靠背协调。对易激化的执行案件切忌莽撞处理,先将申被双方隔离,邀请亲朋好友和所在乡镇的协执员分开做工作以化解当事人心结,再设计当事人旁听、旁观钉子案件的强制措施,不着痕迹地将拒绝履行义务的后果深植于心,促使他们各退一步,握手言和。
四是执行强制措施到位。对抗拒执行的“钉子户”毫不留情地采取拘留、罚款、评拍不动产等强制措施,既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又对其他案件起到警示效果。
通过以上四种执行手段,金湖法院的自动履行案件、和解案件占到了已结案件的70%,实际执结案件比例有了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