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三个坚持”严抓审判质量
作者:陈广春 朱海俊 发布时间:2009-06-10 浏览次数:539
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先后完善健全了《关于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审判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制定了《关于审判案件定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独任审判员监督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严格“三个坚持”,狠抓审判质量。
一是坚持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示范带头作用。在年初制定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办法时明确规定,院长每制度办案1件,庭长全年不少于25件,一改过去在办公室听案汇报、审核把关的指导方式。同时,还根据院庭长的业务特长,实行院庭长在本院举办的“法官论坛”上,带头讲授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分析审判工作的运行态势,传授审判经验和调解技巧,促进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
二是坚持法官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制度,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院政治处、审管办制定出台《开展“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每周业务学习制度、每月审判业务研讨制度、每季度一次的法官论坛或法官沙龙和每月一次的庭审观摩制度。组织在职业务培训、审判业务专题研讨培训、条线外出考察学习和举办专家讲座。开展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合议庭(独任庭)、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优秀案例和优秀审判长竞赛活动。从而达到服务、服从大局的意识明显提高,审判执行能力显著提高,化解纠纷能力切实提高。
三是坚持审管责任机制,强化质效水平的提升。首先,完善审判人员责任机制。确立了案件质量个人责任制、部门负责制。对每个审判人员所办结的案件,从程序、实体、审限、文书、归档等环节,进行质评记分,做到一人一档,一案一表。其次,规范庭审活动。结合开展的“千名代表评百案”活动,定期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从庭审着装、庭审纪律、庭审仪表、庭审用语等细节入手,围绕庭审程序准备是否充分、庭审程序是否合法、调查发问是否恰当、审查证据是否规范、案件处理是否公正等环节进行评议打分,保证庭审质量。第三,强化文书制作。按照“繁简适当、叙事清楚、说理透彻、案结事了”的要求,开展每月一次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对评选出优秀法律文书在本院局域网上发表,各部门组织认真学习,进行检查对照,找出自身不足,研究制定本部门争创优秀、精品的工作措施,确保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