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认真解决土地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作者:邹山中 发布时间:2009-06-10 浏览次数:407
本网淮安讯:今年以来,洪泽法院针对土地纠纷案件上升,群众诉求增多的特点,创新土地纠纷案件解决模式,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一是加大涉农法律宣传力度。对基层村组干部、群众强化《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树立依法办事意识,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是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与土地、司法、信访、农业及镇街等部门进行信息交流,畅通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政策信息渠道,对涉及范围广、人数多、对抗激烈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多部门共同努力,力争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裁决。行政审判庭加强与土地、农业、行政执法等部门的业务交流,指导其依法裁决,减少因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作出的裁判结果与行政裁决不一致的问题,促进纠纷的有效解决,进一步树立政府和法治的权威。
四是建立多元化涉农纠纷解决机制。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参与涉农土地纠纷的调解,鼓励当事人自行和解。诉讼中,把调解作为处理土地纠纷案件的必经程序,力促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