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不成生歹意 强奸盗窃被判刑
作者:沈莉波 庄莉莉 发布时间:2009-06-10 浏览次数:493
本网无锡讯:追求不成便心生歹念,借口送被害人回家,采用殴打、言语威胁等方法,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又趁隙窃走手机、钱包内现金等价值2000余元。日前,北塘法院受理了这起强奸、盗窃案,依法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8个月。
张某在酒吧里销售洋酒,因为生意上的往来认识了冯某,冯某对其一见倾心,经常生意上照顾她,却一直无法打动张某的芳心。
后张某以替冯某叫出租车为由外出,乘隙逃到外面报警,等到民警赶至其家中,冯某早已经离开,而张某自己的手机和皮夹里的300元也不见了。
法院审理认为,冯某违背父母意志,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密窃取公民财物、赃款赃物价值2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盗窃罪。故以强奸罪判处冯某3年6个月,以盗窃罪判处其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