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法院能动服务辖区企业
作者:陈新建 发布时间:2012-03-08 浏览次数:288
泰兴法院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为辖区企业发展搞好服务。
开展联系企业活动,及时了解企业法律诉求。将“一区四园”及相关重点骨干企业、成长型企业、监测点企业作为联系对象,责任到人,包干服务,定期走访,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提供法律咨询,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
举办法制讲座,增强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先后在泰隆集团、泰丰公司、河海给排水公司等数家企业召开法制讲座,并就企业经营风险的防范等问题进行专题讲授、问答互动,以案释法,生动活泼,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011年共有近80家企业200余人参加了讲座。
发送《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提示书》,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主动上门,向200余家企业宣传、赠送《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六十项提示》,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减少经营风险。
完善方便企业诉讼举措,提高企业依法维权能力。开辟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对诉讼能力较弱的企业及时给予诉讼指导,重点做好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工作,依法缓减免困难企业诉讼费用,有效保障企业诉权。
适时提出司法建议,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针对部分企业银行承兑汇票不背书造成损失的现状,发出规范企业承兑汇票背书行为的司法建议,及时纠正部分企业财务人员的错误行为,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
公正处理涉及中小民营企业案件,平等保护中小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中小民营企业涉诉案件,占受理商事案件的40%左右。泰兴法院在审理中注意做到,不论企业大小、性质如何,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都能平等保护;对一些规模较小,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民营企业,慎用、少用保全措施,尽量做到“放水养鱼”,积极促成以担保或其他方式代替保全,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对中小民营企业主张权利的案件,快审、快结,尽量减少其损失,以保护中小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