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自己年老体弱,无生活来源,还要赡养年近百岁的老母,村民王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尴尬。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两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对自己尽赡养义务,以便于使自己也能对老母尽赡养义务。近日,东台市人民法院对这桩连环赡养案作出了判决,判决王大、王二每人每月给付王某赡养费220元。

王某称,老伴在20061月去世。自己没有承包田,也没有退休工资,还要赡养98岁的老母亲,身体有病,也不能外出打工。要求大儿子提供厨房,二儿子提供住房,每月的赡养费根据法律规定。

王某的大儿子同意给一间厨房,赡养费也愿意给。但同时辩称,父亲虽然没有劳动能力,但有承包田,现由自己的弟弟代种。

二儿子也承认父亲确实需要赡养老母亲,同意提供一间住房,但辩称自己帮人打工,月收入700元左右,家属没有工作,孩子上小学四年级,连父亲的田只有1亩田。因此赡养费每月只能给100元。

面对两个儿子的辩称,王某连连摇头。王某称,关于老母亲的赡养费用,自己贴5元一天,一年贴1825元。

承办法官询问王某的二儿子,只给付100元赡养费父亲如何赡养老母亲,其“麻布袋草布袋,一代管一代”的回答让王某禁不住老泪纵横。

大儿子同意赡养,但二儿子只同意一个月贴100元。由于双方意见不一,最终没能调解成功,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