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无望离家出走 巧遇“童男”被控重婚
作者:顾亮亮 戴琴 发布时间:2009-06-09 浏览次数:573
本网盐城讯:近日,射阳法院审结了一起公诉重婚案件,法院判决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仇某,女,43岁,曾于1989年1月与朱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男孩,均残疾。仇某身患高血糖,加之朱某身边跟随两个痴呆兄弟,仇某感觉生活无望,争吵之余便离家出走。
被告人尤某,男,44岁,一直未婚。
2007年8月仇某与尤某相识,尤某对仇某的遭遇深表同情,明知仇某有配偶仍将仇某领回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生育一子。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仇某、尤某无视国家法律,被告人仇某有配偶、被告人尤某明知被告人仇某有配偶,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仇某、尤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依法应当支持。被告人仇某、尤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解除同居关系,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