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2009526,南京市法院组织委托七家拍卖机构对我市洪武路23号隆盛大厦部分房地产进行第三次拍卖。这是在第一次拍卖会流标、第二次只有二层楼层成交的情况下进行的。众多买家踊跃举牌竞价,绝大多数标的经过多轮竞价成交,有的甚至进行了25轮竞价,拍卖现场火爆。拍卖会结束后,隆盛大厦办公楼以超出第二次拍卖流标底价拍出。三场拍卖会结束后,隆盛大厦办公楼拍卖会最后共计成交标的38个,总成交额为82624000元人民币,成交率高达91.4%

隆盛大厦权属系被执行人江苏省铁路责任有限公司、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洪武路23号,总拍卖标的有办公楼、裙楼及地下车库,涉及到18个楼层,总建筑面积30647.46?O,评估总价超过3.1亿元,此次拍卖办公楼部分11799.12?O,评估价约1.1 亿元。该标的体量巨大,楼内的相当一部分房屋已改变了原规划核准图与房产证所核准的房屋结构,涉及的债权人、债务人、承租人众多,被执行人江苏铁路公司部分员工因安置问题情绪激动,这是近几年所遇到的最为复杂的拍卖标的。

为了组织好隆盛大厦房地产的拍卖,市法院司法鉴定处、执行局实施处法官多次到被被执行人单位,并及时组织七家拍卖机构通报相关情况,提出有关要求,为此次拍卖圆满举行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是沟通到位,支持配合。针对隆盛大厦拍卖标的复杂情况,市法院司法鉴定处和执行局的法官一同到达标的现场,进行现场核查,对大楼内的众多承租户释法明理,耐心与案件相关人员沟通情况,请他们提供大楼相关建筑资料,为评估拍卖现场勘验工作提供帮助。争取被执行单位员工的配合,做好稳定息讼工作。二是严格要求,审核把关。整个拍卖活动严格按照最高院及省、市法院有关拍卖工作的相关规定规范运行。各拍卖机构在市法院的要求下认真细致调查标的的相关情况,精心制作拍卖公告、拍卖细则、拍品目录等资料,报市法院审核通过后发布。三是程序透明,信息公开。市法院在南京审判审判网和南京房地产网同时发布拍卖信息,拍卖机构的拍卖公告在省、市级的主要报纸上发布,版面不小于全通栏,整个程序招商工作比较成功。四是完善方案,圆满拍卖。每次拍卖会,市法院鉴定处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到场监拍,发现问题,及时决定,确保良好的竞拍环境,力求实现拍卖标的的最大价值,实现债权人的权利,保护好被执行人的利益,为解决执行难作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