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三个至上”,扎实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将刑事案件纳入到巡回审判的轨道上来。531鉴于一起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身体不便、年事已高,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该院刑事审判人员联合公诉人走出法院,将法庭搬入当事人家中,就地开庭审理了此案件。

该院按照省高院“积极谋划、突出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根据周副院长的讲话精神,将文件的要求转化成实际行动,把主题实践活动做“实”,虽然巡回审判增加了人民法院的支出,但却收获了人民群众的信任,这就是该院长期坚持的司法政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