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院与拆迁管理部门建立双向学习交流机制共同应对拆迁难题
作者:杨波 发布时间:2009-06-09 浏览次数:402
本网连云港讯:为深入解决当前拆迁案件审理以及拆迁行政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拆迁纠纷的化解工作,近日,连云港中院与市拆迁管理部门建立了双向交流学习长效机制,共同效解决应对城市拆迁难题,促进基层社会和谐发展。
连云港中院根据近几年司法实践,发现拆迁类案件审理中面临着很多现实难题,如被拆迁人主体的确定问题,拆迁评估机构选择的统一性问题,被拆迁人不配合评估,拒绝入户测量的问题等。为了有效解决司法过程中的这些问题,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市中院与拆迁管理部门决定自今年四月起共同建立双向学习长效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交流会,互相交换工作意见,听取工作建议,共同提高司法、执法工作水平。
双向交流学习机制启动以来,连云港中院与市拆迁办已就学习事项、具体案件处理先后交换过数次意见,并在一些关键难题上达成一致性意见。在四月份举办的第一次交流学习会上,中院行政庭、市拆迁办以及市区三家基层法院行政庭与拆迁管理部门各自汇报了近期工作简要情况,双方就近期全市城市拆迁工作中的主要难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与讨论,并本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形成了初步对策与意见,包括对于被拆迁人主体不明确的情况,确定了依法定程序确权和当事人协商确权的工作思路;对于拆迁评估机构不统一的情况,确定了协商优先的工作原则;对于外部评估的特殊情况,明确了公证评估、规范评估、全程保留资料、证据的工作原则。这些疑难问题的逐步解决对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拆迁类行政案件的审理发挥了明显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