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吴江法院制订出台《关于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努力将司法公开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纵深推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法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信赖感和满意度。

 

《意见 》严格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坚持以法治精神引导司法公开的运行,以制度措施提升司法公开的水平,以现代科技促进司法公开的拓展,以群众评判检验司法公开的效果,以长效机制保障司法公开的落实,以此提升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意见》明确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该院将不断完善和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宣传栏、公告牌、电子触摸屏、法院政务网站等,公示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以及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内容,将诉讼规定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切实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权利,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当事人近亲属和社会公众持有效证件,可以进入法庭旁听。同时全面落实“三同步”措施,实现法庭审理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客观、全面、全程记载庭审活动。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该院坚持院、庭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值班制度,开通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认真做好网上答疑、市长信箱回复、法院开放日等工作,自觉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