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昆山法院在多方协调沟通的基础上,结合司法鉴定实践,与昆山市物价局联合出台了《司法鉴定法律救助实施办法》,为确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力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提供免费价格鉴证援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该《实施办法》共七条,从司法鉴定法律救助的内涵、适用对象、审批程序、回避事项等方面明确了司法鉴定法律救助的具体操作方案、严格了相关责任追究。

 

司法鉴定法律救助已被江苏省高院纳入2012年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项目计划,该《实施办法》是昆山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精神,妥善处理民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涉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的矛盾,保护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当事人、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残疾当事人以及在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和在道路交通事故、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保障昆山决胜现代化服务的一项创新举措,该项措施能够有效保护符合条件的受助者在司法程序上司法鉴定的平等,保障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