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中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服务外资企业发展
作者:郑兴 发布时间:2009-06-05 浏览次数:537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活动,泰州中院今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和《关于开展人民法院服务企业活动的通知》,建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牵头挂钩服务企业的工作制度,大力开展人民法院服务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的活动,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组织法官深入企业,延伸审判工作为企业服务的职能,保障企业稳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一是深入外资企业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企业状况,了解企业对司法需求;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外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推进外资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三是积极开展法律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增强外资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能力;四是积极开展风险排查,并加强汇总分析,直接或间接指导外资企业;五是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在全面掌握外资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和要求之后,经过一定的程序,以适当方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措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对策建议,重大司法建议应提交审委会研究。六是召开外资企业座谈会,及时听取外资企业负责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针对联系企业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订相应对策措施,努力为外资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