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近日,江宁法院立足和谐执行,讲究执行方法,督促该区某化工公司自愿履行区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主动关闭污染企业。该企业位于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工业园,是一家生产毒性较大的药物中间体企业。由于排放的废水未经达标处理且产品易燃易爆,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并有较大安全隐患,2007年区政府要求该企业限期三个月治理无果后作出关闭企业的处罚决定。该企业因为产品销路较好而消极怠命,区政府遂申请法院执行。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江宁法院法官多次深入该企业了解情况,向企业宣传法律规定,释明法律后果,说明工业污水对环境的危害性,并与南京市供电公司联系控制该公司继续生产;同时鼓励该企业利用搬迁新厂的时机用现有资源进行技术革新,实现可持续发展。最终该企业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与错误所在,主动停产拆卸机器并对库存物资进行全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