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2009531,金湖法院的两名执行法官专程将15万元执行款送交到申请人吴用手里,至此一起绵延三年之久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54月,李强驾驶机动车将行人吴用撞伤,致吴用双腿残废。法院判决李强赔偿吴用20余万元。该案于2006年申请执行,由于赔偿数额较大,李强长期在外打工,躲避执行,而吴用残疾在家,生活贫困又没有自理能力,二次手术迟迟无力进行。虽经法院救助1000元,也是杯水车薪。执行法官多年查找李强下落未果,决定立即启动执行威慑机制,上网追逃,于20094月在安徽省合肥市区某网吧将其抓获。迫于法律的威严,李强及其亲属共同出资一次性给付15万元。考虑到申请人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决定送款上门。(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