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在南通提出法院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体现“五大特色”

 

本网南通讯:近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在南通出席两级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誓师大会时提出,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仅是一个教育活动,更是一个实践活动,必须突出实践特色。他希望南通两级法院的广大干警要紧密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立足实践,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体现出“五大特色”:

一是要在严格执行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上体现特色。要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决不允许任何人有超出法律的特权,确保司法裁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要把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基本价值追求;要通过惩罚犯罪、制裁侵犯人民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的安全感,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要在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上体现特色。要更加自觉地将司法审判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当前,尤其是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及其一系列配套性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切实把依法服务“三保”的重大司法使命落到实处。

三是要在坚持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上体现特色。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努力做到各项工作举措惠民,诉讼活动便民,司法作风亲民。要充分利用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人民陪审的作用,促进和谐司法。要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在坚持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上体现特色。要善于从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中寻求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智慧;对涉及人民利益的司法政策和举措,必须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的理解和支持;要建立公民依法参与司法过程的机制,促进息诉罢访和执行难等问题的解决。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要确保司法过程的公开透明,要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五是要在及时了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上体现特色。新时期新阶段,人民群众对司法功能、司法公正、司法过程、司法效果、司法廉洁和司法公信力等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新期待。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充分了解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特别是对于具体个案的处理,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充分考虑社情民意,确保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仅是一个教育活动,更是一个实践活动,必须突出实践特色。在主题实践活动中,要紧密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立足实践,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