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行政审判诉前协调促进和谐
作者:刘德生 发布时间:2009-06-03 浏览次数:433
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江苏省东台法院行政审判通过诉前协调机构解决行政纷争的案件达16件,占全部结案数的56%,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为行政和谐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近年来,该院坚持务实和创新,积极探索保障案件质量和提高办案效率的长效机构,提升行政审判工作司法绩效水平。在审判实践中,该院坚持严肃执法与讲究办案艺术相结合,大胆引入行政审判诉前协调机制,研究出台了《关于行政案件诉前协调的规定(试行)》。在案件协调过程中,注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正错误或对相对人作出相应的补偿,从而妥善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官”“民”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