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每个月的工资卡中少了三、五元钱也许谁都不会有所察觉,然而正是这几元钱的累积让负责一家大型企业的薪资专员从中获利23万余元。62,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贪污案,被告人张文杰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

张文杰毕业后就职于苏州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在该中心他担任一家大型台资企业的薪资专员,负责协助该企业招聘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合同、发放每月工资以及退还离职派遣员工的农村保险金。在协助招聘劳务派遣员工时,有部分应聘者通过了面试,但实际上并没有与公司签订合同参加工作。张文杰利用这部分的应聘者的资料与正式员工一起办理了工资卡,并这些工资卡则保留在他自己手中。

企业每个月在发放工资时,将实际应发放工资的劳务派遣员工的名单以及工资明细发放给张文杰,张文杰则将这份单子制作后交由单位领导审批。真工资单明细获得审批后,张文杰则私下里制作一份假的工资单明细,从实际应发放工资的员工头上每人扣除几元至几十元不等的金额,然后将这些金额累计起来发放到实际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聘者的工资卡中。由于每次发放的员工人数多达几千人,银行不可能对每个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数进行核对。在发放工资过后这些虚拟员工的工资实际就落入了张文杰的腰包,在20076月至20081月期间,张文杰共从中侵吞公司应发给派遣员工的工资166184元。此外他还利用类似的手段侵吞已离职派遣员工的农村保险金共计72702.51元。公诉机关认为,张文杰就职的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属于国有企业,大量证据表明张文杰属于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贪污罪。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文杰身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制作工资发放表及退还离职人员农村保险金的职务便利,克扣工人工资及农村保险金,转入由其控制的银行卡,侵吞本单位公款计人民币238886.51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