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昨日,江苏省扬州邗江区法院李典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八旬老者状告二个儿子私自转让祖产的纠纷,一家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老者在老伴去世后,留有祖房三间。老者的二个儿子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协议,次子以600元的价格将房屋卖与长子,老者认为二个儿子买卖房屋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故将二人告上法庭。经法院多次了解后,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出隐情:长子的儿子是残疾人,生活无法自理,为方便其起居生活,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数次协调,老者将房产交与次子处理,二个儿子这才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协议。对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陈述,老者矢口否认,不予认可。

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法官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真实意图的基础上,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对老者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做好老者的说服工作。最终在老者亲友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老者对二个儿子的行为予以理解,并同意残疾的孙子与其共同居住在祖屋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