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法院执行员刘金宝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
作者:盛茂 王永伦 发布时间:2009-06-03 浏览次数:435
刘金宝1989年入伍,在南州军区某部司令部从事机要工作,多次立功受奖,2001年转业,在灌南法院执行局从事执行工作,他始终保持军人本色,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在当地经济欠发达、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较差的困难情况下,执结各类案件千余件,无一错案,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市、县政府评先进个人、十佳青年、优秀法官,在执行工作岗位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扎实的工作成绩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赢得了法院领导、案件当事人及群众的赞誉和肯定,树立执行法官公正、高效、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