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四个强化”促社会和谐发展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09-06-02 浏览次数:397
本网徐州讯:江苏省大丰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实际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以四个“强化”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强化审判职能,保证审判质量。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指导方针,努力提高调解率和结案率;同时,把好案件审判的程序关、事实关、调解关、和裁判文书制作关,确保案件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启动便民措施。大丰法院始终坚持“公开、公正、高效”的办事原则和“亲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创建文明立案窗口,做好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做到立案便民;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以耐心暖人心,拓宽审判业务宽度,实现审判透明化,使审判在阳光下进行,做到审理便民;强化法律服务,指导村镇调解,加大为基层服务力度,做到服务便民。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审判纪律。大丰法院认真贯彻最高院的“五个严禁”和大丰市法院的“六条禁令”,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每位工作人员都签订了《大丰法院工作人员(审判、执行人员)廉政勤政、纪律作风建设责任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管理法官队伍,自觉接受当事人、群众的监督,以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强化涉企法律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大丰法院结合大丰市法院“法律服务年”活动的安排,分别采取了“建立走访回访制度、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树立平等意识,平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采取合理诉讼保全措施、积极构建风险预警机制”等六项措施,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深受企业老板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