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9 527日下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为行动不便的姚某夫妇上门办理执行款交接手续,两位老人对法院周到的便民服务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姚某夫妇之子在南通市某钢绳公司打工,2008年该公司因经营困难而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走了之。不久,姚某之子因故去世,姚某夫妇通过诉讼追要其子应得工资七千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处置其公司资产将相关工人工资纠纷一一处理完毕。但姚某夫妇因年事已高,身体行动不便,故迟迟未来领取。为确保两位老人早日领取到执行款,执行人员亲自上门为老人办理了执行款交接手续。

面对着法院的工作人员,姚某激动地说:“没想到法院同志工作这么认真负责,这是人民法院给我们老两口最好的节日礼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