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度重视和严格防范办案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先后采取多种措施,取得明显成效。自2008年至今,经该院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及被提押出看守所进行审查(开庭审理)的有700余人次,没有发生一起涉案人员自杀、自伤等事故。

一是切实查摆,专题部署。在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该院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内容之一,作为法院科学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把杜绝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各种安全事故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一个标准,专题部署,认真查摆和整改执法办案中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强化教育,严格考核。为了提高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该院定期组织干警学习《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事诉讼法》、《警察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同时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与岗位目标考核有机结合,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纳入作为法警大队、刑庭、执行局等业务部门的岗位目标考核考核内容之一,严格奖惩。

三是注重细节,综合防范。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不是小事,该院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由防范案件当事人安全延伸到办案人员自身安全以及案卷卷宗安全等各个方面,即从全盘考虑,又必须从每个细节做起。该院严格实行了审判区、办公区、生活区分离,进门安检,办公区门禁刷卡,夜间有正式两名干警(含一名法警)值班。上班期间,审判区(审判大厅二楼)有法警及值班人员巡逻值班。全院所有公共场所、审判法庭、羁押场所等地方均有全天候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