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法院创新形式建立弱势群体民意沟通机制
作者: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6-02 浏览次数:369
本网南京讯:该院针对南京秦淮区弱势群体较多、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机制不完善等现状,坚持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创新载体,努力探索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方法,取得明显成效。
一、扩大人民陪审员中弱势群体的比例。该院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上,注意吸收农民工、下岗职工、低保户等弱势群体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并适当扩大比例,落实物质保障,充分调动他们参与司法的积极性,尊重他们的话语权,保障他们在审判过程中的同权同责,能够感同身受地为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二、加强诉讼引导、判后答疑和案件回访工作。针对弱势群体对诉讼程序相对陌生,收集、提供证据的能力相对不足,普遍缺少律师的帮助,不会打官司的现象,加强诉讼引导,为群众免费提供起诉须知、举证须知、司法援助须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收费缓减免等十种便民服务。改进审判作风,加强法律释明、判后答疑难和回访工作,了解弱势群众对案件审理、执行、信访处理的意见与建议,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化解群众情绪。
三、加大弱势群体案件的审执力度。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通过现场开庭,倾听基层民意呼声,理清争议焦点,拉近与群众的联系,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对与弱势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件,强化优先意识,提高案件的审、执质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运用缓减免措施,使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加大执行救助力度,设立30万元执行救助基金,解决困难当事人的生活难题,保障实现诉求。
四、密切法官联络员与弱势群众的联系。要求全院52名法官联络员每周深入基层一线两次以上,走进社区、街道、企业、学校、家庭、看守所、工地,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弱势群众解决邻里纠纷、继承等法律问题,化解矛盾,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与群众的感情,有效拓展民意沟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