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527,是未成年被告人李某某盗窃一案缓刑听证的日子,连云区法院邀请其父母、公诉人、辩护人和所在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社区负责人、管片民警参加缓刑听证。通过听证,各方认为李某某平时表现较好,参与犯罪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贪图享乐,另外与其家长监护和教育不到位也有一定关系。参与听证的各方均认为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有利于对李某某的教育挽救,考虑到其具有减轻情节,连云区法院最终采纳了听证各方的意见,对李某某判处缓刑。近年来,连云区法院为了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维权网络,不断探索和完善青少年的帮教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通过邀请社会各方参与听证来决定对未成年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现行缓刑适用制度随意性较大的弊端,提高了案件质量,降低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再犯罪率,该院适用缓刑听证的案件占58%。

如今,“心理矫正”、“健康快车”也成了该院寓教于审的重要环节和发挥合力教育的重要载体。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特点,该院精心组织法庭教育内容,利用“横向对比、纵向回忆”等方法,对未成年被告人之所以犯罪的原因进行剖析,阐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促使失足未成年人回心转意。未成年被告人蒋某自幼是个听话的孩子,进入青春期后,由于不满父亲的过分关心,逆反心理越来越严重,父子关系陷入僵局。后由于交友不慎,走上犯罪道路,短短两个月,盗窃数额达2万余元。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与蒋某及其父亲交流,对某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与蒋父探讨青春期孩子的沟通方式,逐渐缓和了父子关系。如今蒋某已经大学毕业,走上了工作岗位,父子俩现在经常促膝长谈。

连云区法院还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与行政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社区联系沟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促进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的协调、有序发展。该院成立的“青少年维权中心”、“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维权电子信箱”,已为上百名未成年人及父母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已吸纳辖区内的所有中小学为成员。是全省首家将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范畴的法制学校。到目前为止,该院对56名失足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其中12名未成年人在法官的帮助下继续就学、4名未成年人考入大学,51名实现就业,迈出了自食其力的人生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