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法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乡镇村官讲解土地承包法
作者:杨波 发布时间:2009-05-31 浏览次数:532
本网连云港讯:赣榆法院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开展送法下乡,运用宣教形式积极化解涉农纠纷,取得良好效果。日前,该院民二庭法官到赣榆县欢墩镇为村干部开办《农村土地承包法》讲座,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好评。
针对农业承包工作不规范、案件调解难的特点,该院民二庭法官到欢墩镇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生动讲解和普法教育,欢墩镇党政领导、村支部书记及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讲座。法官通过对目前农业承包工作现状的分析,为村干部提出三点规范性意见,第一是承包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予以固定。以往的承包中存在大量的口头约定合同,没有书面合同致使双方发生争议时举证困难,对事实不好认定;第二是承包合同应杜绝随意性。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农业承包工作,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严禁随意变更合同,产生无谓纠纷;第三是用法律手段解决承包纠纷。承包纠纷发生时,可以通过诉讼、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解决,坚决杜绝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讲座结束后,乡镇领导和村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法院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如何依法化解承包合同纠纷、规范承包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为今后承包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