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社区?常熟法院少年庭在社区公开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
作者:蒋冬英 发布时间:2009-05-31 浏览次数:673
本网苏州讯:在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常熟法院少年庭巡回审判送法进社区,于
被告人陶某系安徽省明光市人,今年5月14日才刚满18周岁,案发前在常熟市明日星城日锦园当保安。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间,陶某在上班巡逻时发现有的居民停放在小区内的车子车门没有锁好,即生盗窃之念,先后拉开四辆轿车车门盗窃,窃得车内的人民币、数码相机、激光测距仪、倒车雷达等物,盗窃数额共计人民币3270元。
少年庭受理该案后,为被告人陶某在其老家和常熟均落实了相关帮教监管措施,虽被告人陶某在本院开庭审理时已成年,但仍征得其本人及家长的同意后,至陶某原来工作的社区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被告人陶某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自己因一时贪念导致犯罪表示了深深的后悔。鉴于被告人陶春犯罪时未成年,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且赃物已被追缴并发还了被害人,被告人陶春还退清了剩余赃款,同时法院亦为被告人陶春落实了非监禁刑的帮教监护措施,故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