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我这个老太婆跑了一年多没有解决的问题,你们半天就帮我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你们法官了。”一位老太太在一双儿女的搀扶下,用颤抖的双手着握着蒋丽荣法官的手,不住地说着感激的话,这是523日中午发生在江苏省泗洪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工作室里的一幕。

原告黄某某现年82岁,其丈夫夫王某某原是泗洪县某卫生院医生,198610月退休,2008124病故。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某卫生院应支付原告20个月的抚恤金,并为黄某某办理遗属补助。原告某某与其三个子女曾多次向某卫生院要求给付相关待遇,被告泗洪县某卫生院以该院系改制企业,在改制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有约定,且接到过机关保险处通知,要求将原告多领取王某某一个月的工资代扣等为由,仅支付10个月的抚恤金。原告曾先后向劳动仲裁委、人事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但两委均不予受理。原告遂诉讼来院要求法院给予调解。

泗洪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接收到原告的诉状后,考虑到原告的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其子女均有工作,工作日不方便到庭调解,便将调解时间定在星期六。523日上午,原、被告均如约来到该院立案庭。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被告某卫生院同意支付原告抚恤金29899.35元及王某某的丧葬费600元,并同意协助原告黄某某办理遗属补助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