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近日,镇江中院与丹徒法院两级法院联动,妥善解决一起久执未决的执行信访案件,镇江市委书记许津荣日前对此作出专门批示:法院以实事求是、解决问题为目标,做了双方当事人过细工作,达到了息诉息访的效果,很好!原告方国华与被告胡永来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丹徒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方国华的申请,于200612月立案执行。经查,被执行人胡永来与其母亲及未成年的智障女儿共同生活,且一直逃避执行。因被执行人胡永来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执行人方国华同意,丹徒法院于20074月裁定终结执行(可恢复性程序终结)。方国华于20088月申请恢复执行,但因被执行人胡永来在外地打工,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原终结执行裁定的理由与因素并未能消除,丹徒法院驳回了方国华的申请。此后方国华多次、多渠道进行信访。镇江中院了解到方国华信访情况后,对该执行案件进行督办,市中院帅巧芳院长亲自过问,部署解决对策。丹徒法院指定专人负责,实行跟踪督办,执行人员积极争取银行、工商、房管等机构和部门的配合,多次对被执行人胡永来的个人和家庭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并请求执行人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协助寻找被执行人,请求被执行人所在地基层组织提供执行线索。方国华被法院细致的工作作风所打动,对丹徒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最终接受了丹徒法院的执行救助方案,并承诺从此息诉息访,从而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