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法院文化
作者:曹川 发布时间:2009-05-27 浏览次数:1394
法院是一道风景。法院文化不是泛文化,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精神的累积和沉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底蕴!
现代人们在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喜欢将话题裱上文化一词来增加它的厚度,提高它的层次。即什么都文化了,什么都打出文化幌子,实际上是假文化而已,简言之,就是人们称的泛文化现象。
泛文化现象越泛越离奇,所有的东西都以“文化”二字来作为后缀,也由庸俗走向了恶俗。比如说,吃饭的,说是饮食文化;喝酒的,说是酒文化;泡妞的,说是青楼文化……再泛下去,就该有三陪文化、走私文化、毒品文化、瘟疫文化、屎尿文化……于是乎,文化洋洋大观,却也蝇营狗苟。
眼下我们谈论“法院文化”、“法院文苑”、“法院文化建设”,难免遭遇、受困于这种泛文化的尴尬,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大家都有一种在司法地位提高、物质条件改善后精神上的空落感,在尝试“法院文化”建设的同时,也积累了许多经验,“法院文化”一词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能普遍接受,法律界能普遍理解,司法界能普遍赞同,法院系统内能普遍运用的一个词汇。法院文化建设已经有了自己独特的文化概念。
法院文化包罗万象,有物质形态的法院文化,也有精神形态的文化,其展示的载体,包括人员、组织、建筑、设施、装饰、制度、规范、惯例、文字、标识等各种有形和无形的事物,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文化表意系统。作为表意法院文化的事物,应该具有与法院相关或者高度相关的文化特性。在我们平常知道的众多事物中,如天平、法袍、法槌、“??”字、独角兽、镜子、法庭、巡回审判、法官通道、案例汇编、杰出法官挂像、法律典籍等,都是我们在实际运用。
法院文化,有他特殊的内涵,因历史阶段、国别、地域、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等的不同而生动形象。司法制度的演变,法院建筑的变化,中外法律的差距,审判方式的历史,法官制服的演绎,法官队伍的门槛,法官生活的断想,法院工作的神圣和繁琐,无所不在法院文化!
法院文化演绎着一道道靓丽的法院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