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为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和稳定,促进金融业健康、快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526日下午,常州中院和人民银行常州分行共同组织召开“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座谈会。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公室主任殷仲达、人民银行常州分行行长刘又林、常州市银监局局长陈中云、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副院长张宏伟、谭筱清及全市各大金融机构的代表参加会议。

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金融纠纷案件2172件,审结2069件,累计标的30.0465亿元,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良好保障。

会议决定在全市法院建立“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在立案阶段实行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排期、快速保全;在审理阶段,推行集中开庭、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快速结案;在执行阶段,实行分组执行、责任到人、建立“公告悬赏”的执行制度和“债权受偿”的多种方式;建立执行威慑机制,依托“全国法院执行专网”,打造一个法院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的系统,建立一个审判流程和档案管理信息数据库,将法院审理的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向社会公开,对逃废银行债务的人员登记备案,在其出入境、融资、置业、注册新企业等方面予以禁止或限制。

会议推出了法院服务金融企业十项承诺。具体内容为:一、建立金融案件预约立案制度和集中诉讼协调机制,对于预约立案以及集中诉讼的金融案件立案的,由专人专时负责审查立案和协调;二、开辟金融案件立案绿色通道,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依法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对于金融案件情况紧急的,随时抽调人员及时审查立案;三、对于金融机构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查程序,尽快实施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四、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好涉金融类纠纷案件,防止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五、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法保护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合法债权;六、深入开展对未执结的金融案件的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确保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执行;七、加大金融案件执行的监督、督办力度,必要时将采取集中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方法,保障金融债权的顺利实现;八、建立金融案件执行统一协调机制。对多个金融债权人在不同法院同时申请执行同一债务人的案件,加强协调统一执行工作措施,同时做好执行和解工作;九、做好审判执行的延伸服务工作,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提高自我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十、建立与各金融机构的工作联系机制,适时互通情况、交换意见,以座谈、调研等形式及时了解金融机构在法院工作层面的司法需求,接受各金融机构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作风的监督。常州中院并公布了服务金融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电话联系方式。

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强调指出,法院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对金融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不断完善服务机制,确保涉及金融案件的审判质量;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建立一种常态机制,防范金融风险;提高审判水平、执行能力,尤其是提高处理疑难复杂纠纷案件的能力,努力营造金融企业在常州更好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也要争取银行支持,协助法院执行,共同打造常州诚信的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