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成立教育行政审判合议庭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5-27 浏览次数:465
本网南京讯:近日,南京市法院设立教育行政审判合议庭,对教育行政类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最高院和省高院行政庭领导,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合议庭成立仪式。
南京市高校众多,近年来教育行政纠纷也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04-200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因违纪处分、学籍处理、学位管理、招生考录等引发的教育行政诉讼46起,涉诉被告一般为在宁的各大高校、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这类案件疑难复杂,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需要法院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审判工作机制。
此次南京市法院设立教育行政审判合议庭是充分发挥南京教育行政审判地域优势,努力打造南京行政审判特色品牌的一次有益尝试。设立专业合议庭对教育行政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既有利于把握教育行政审判规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尺度,提高法官公正、高效裁判此类案件的能力,也有助于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对教育行政案件的类型化研究,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规范实施提供有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