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法院推行谈话提醒制度五年无违纪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9-05-26 浏览次数:545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法院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在干警中实行谈话提醒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院连续5年无一人违法违纪。
谈话提醒制度规定,对全院比较突出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由院长和纪检组组长牵头、组织调查核实,然后及时找相关干警谈话。一是提醒谈,对一些平时要求不严、纪律作风松散、有可能犯错误的干警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警示谈,对有违纪苗头、又不够纪律处分的干警进行警示谈话,及时帮助他们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指出危害和后果。三是训诫谈,对个别犯错误的干警采取训诫谈话,直截了当指出其所犯错误,并责令其自我反省,写出深刻检查,明确改正的措施和方向。
通过有针对性的谈话,常给有问题的干警打“预防针”和敲“警世钟”,及时制止和预防了各种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同时也教育了广大干警,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