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提高人民陪审员陪审积极性
作者:董正远 冯远宏 发布时间:2009-05-26 浏览次数:455
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注重研究、探讨和创新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四项措施有效调解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积极性。一是沟通协调,解除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二是搭建平台,充分体现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三是精神上激励,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四是生活上优待,解决人民陪审员的实际困难。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陪审的案件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