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法院“突出五个意识”“强化四项管理”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5-26 浏览次数:401
突出五个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发挥审判管理核心作用。
一要突出服务意识,坚持发挥司法职能。在学习和实践法律的过程中,善于学习法律,善于学习法学理论,善于掌握立法的基本精神,把法律条文用‘活’,能够贴近现实,为大局所用,为群众谋取利益。
二要突出效能意识,坚持实现科学发展目标。要认真学习省法院新规定,分析审判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群策群力,集中全院智慧和力量,拿出针对性措施和整改方案,改进工作中与考核要求不相适应的方面,实现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要突出公信意识,坚持实践公平正义主题。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完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保障司法公信。
四要突出群众满意意识,坚持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创新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深入开展“审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按照市委提出的“四民”要求,结合“三问三求”活动,积极应对老百姓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五要突出宣传意识,坚持树立法院形象。坚持把审判与宣传结合起来,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加强对法院工作创新和特色工作的宣传,要积极探索建立审判质效指标数据定期公开发布制度,以畅通有效的社会互动更好地弘扬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