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幸罹患白血病 父母无暇顾及忙离婚
作者:丁立亚 杨小英 发布时间:2009-05-26 浏览次数:711
本网盐城讯:近日,经东台法院安丰法庭调解,孙某与李某结束了为期14年的婚姻关系,曾经同甘共苦的夫妻分道扬镳。
孙某与李某打离婚官司已是第四次了, 2005年7月、2006年3月、2008年2月孙某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前两次是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第三次是因为在诉讼期间查出小孩患有白血病,为了给小孩治病,孙某撤回了诉讼请求。
2009年3月,孙某第四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以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为由要求与李某离婚。孙某诉称,我与李某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不休,离婚请求被法院驳回后夫妻关系没有丝毫的改善。为此,再次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
李某辩称,我与孙某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主要是因为与公婆之间的矛盾造成关系不睦。2008年4月份之前我都是居住在家里的,孙某在海安打工,也是经常回家的,我不同意离婚。
孙某对此矢口否认,称自己从2006年3月份第二次诉讼后就一直没在家里。
法官询问李某是否知道小孩患白血病,李某表示知道,并称自己先后照应了个把星期,但孙某父母不让她照应,让她出去赚钱。
夫妻二人互相指责,孙某责问李某为什么小孩生病只照顾了一个星期,对小孩不负责任。李某则责问孙某为何在外打工连过年都不回来。
孙某坚持要求与李某离婚,并提出由自己抚养小孩,李某给付抚育费。李某同意小孩由孙某抚养,但自己不给付抚养费。并称自己要有住的地方和吃饭的地方,另外要求孙某贴补其精神损失费50000元。
最后经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孙某与李某离婚,孩子随孙某生活至独立生活时止,李某一次性给付抚养费7000元,双方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