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下法院协调三起企业军转干部劳动争议案
作者:行政庭 发布时间:2009-05-26 浏览次数:677
本网南京讯: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南京白下法院行政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加强案件协调力度,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功协调三起涉及企业军转干部的劳动争议案。
原告孙奇明、赵春丽、顾莉从军区总院转业到被告江苏饭店工作。后三原告与被告因离岗休养生活费产生争议。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按照宁委办发[2004]20号通知规定发放生活费,要求被告补发。被告则认为,虽然具体名目没有按照按通知规定标准发放,但所发生活费总额符合规定,并超过通知规定标准。双方互不相让,矛盾尖锐,甚至在劳动仲裁时发生揪打,原告顾莉还声称如不解决就跳楼。
考虑案件涉及企业军转干部特殊群体,案件审理直接影响到军民关系和社会稳定,白下法院行政庭决定通过加强案件协调力度,努力寻求纠纷最佳解决方案。为此,庭长带领承办人主动上门走访,多次与被告法定代表人直接对话,分析案件利害关系,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主动提出让步,参照《通知》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费,三原告对此感到满意,三起涉及企业军转干部的劳动争议案件得以圆满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