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戚墅堰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六个意识”
作者: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5-22 浏览次数:606
本网常州讯:常州市戚墅堰区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立足工作实际,着眼当前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强化“六种意识”,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强化全局意识。要求干警胸怀全局,主动将法院工作置身党的领导下,从整个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要跳出法院看法院,实现政治与法治的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好个案与整个法院工作、法院工作与社会大局的关系,发挥审判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是强化为民意识。着重克服和转变司法特权、漠视当事人的困难、执法粗暴、蛮横等思想和作法,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及时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等措施,确保人人都能打得起官司;落实执行救助,对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且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通过执行救助资金给申请执行人一定的照顾,用以解决其生产生活困难;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立案服务;推行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确保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巡回办案,送法上门,争取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开展走访调研,深入企业,了解困难和法律需求,提供司法建议,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推行院
长接待日制度,不断解决人民群众起诉难、申诉难和执行难的问题。
三是强化效率意识。公正与效率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是法官不懈追求的终极目标,迟来的公正也是一种不公。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对法官的业务素质培训,强化干警的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开展岗位练兵、办案竞赛,加强审限督促提醒,推行速裁机制,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充分运用网络等现代办公手段,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为打造效率法院、效率法官。
四是强化创新意识。建立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综合协调机制,设立人民调解室、开展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员调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大胆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青少年维权岗建设,确保辖区青少年零犯罪;实施缓刑听证制度,确保缓刑犯罪零犯罪;建立新市民爱心基地,实现外籍缓刑犯罪集中帮教;以裁判文书上网工程为重点,加大审务公开力度,将生效的裁判文书放到网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竭力打造“阳光”法院。
五是强化科学发展意识。从加强法院内部管理着手,狠抓审执工作、队伍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制度健全、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内部管理规范、工作大推动、大发展的目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断改善审判条件,营造群众法律素质高、审判干扰少、法院职能全面发挥的良好的、有序的法治环境。
六是强化廉洁意识。建立健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抓好干警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强源头防范,加大惩处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司法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