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三青年狼狈为奸,只因手头缺钱用,便合谋抢劫出租车,将受害人一顿拳打脚踢之后,强抢财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狂徒最终得以严惩。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陈某、顾某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到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若干。

王某、陈某、顾某是朋友,整天游手好闲。2009113,三人觉得手头都有点紧,便预谋抢劫出租车驾驶员。第二天晚上,三人在某市一宾馆前十字路口处,拦得被害人黄某驾驶的出租车,假称到东台市某镇。当车子行驶至东台市某镇工业大道东侧处时,被告人王某、陈某、顾某按照事先分工实施抢劫,由被告人陈某卡住被害人黄某的脖子,被告人顾某将车子熄火,被告人王某协助被告人陈某、顾某将被害人黄某拖下出租车。随后三名被告人对被害人黄某拳打脚踢,抢得被害人黄某人民币935元及价值人民币1050元的诺基亚手机一只。经鉴定,被害人黄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顾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其他被告人。三名被告人的亲属共同代为退出全部赃款,并已发还被害人。

另被告人王某的家人代为赔偿了被害人黄某的损失人民币1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陈某、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抢劫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陈某、顾某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顾某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其他被告人,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王某、陈某、顾某的亲属代为退出全部赃款,且各被告人均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均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的家人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