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院在全市推广昆山法院与周市镇和谐共建工作经验
作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5-22 浏览次数:665
本网苏州讯:近日,苏州中院在昆山召开现场推进会,向全市各基层法院推广昆山法院与周市镇和谐共建经验。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岭梅等苏州市四套班子分管领导、昆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黎明,以及苏州两级法院院长、庭长等与会人员近百人先后参观了共建联系点周市镇睦和社区和市北村,就昆山法院与周市镇开展和谐乡镇共建活动以来的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自2008年4月共建以来,昆山法院深入乡镇主动服务,积极在周市开展排查矛盾、指导调处纠纷、人民调解员培训、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等活动,逐步建立法官与村、社区、企业、学校、专业市场等联系制度,实行法院业务庭与村、社区结对共建,开展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在推动双方和谐共进取得了较好成绩。一年来,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17起,共同诉前调处纠纷195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受金融危机影响的背景下,仍达到了43%的降幅,由共建前的33起下降为19起;基层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1149件,调处数量是共建前的3倍多;法院受理的涉及周市镇的各类案件也由共建前的775件下降至536件,降幅为30.9%。法院1-4月新收劳动争议案件639件,同比下降19.8%,10人以上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6批133件,同比分别下降了57%和70.3%。
邱岭梅书记充分肯定了昆山法院与周市镇和谐共建的经验,认为苏州中院在全市基层法院推广这一服务稳定新模式,顺应了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有利于提升司法能力、依法服务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