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民法庭“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作者:省高院 发布时间:2009-05-22 浏览次数:341
全省人民法庭“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本网南京讯:全省人民法庭“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专项活动开展两个月以来,收到初步成效。省委《江苏信息》和《快报》
各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活动,不仅组织保障有力,制度落实到位,而且带头开展排查、调研工作。南通中院、镇江中院、海安法院等法院院领导深入企业,深入村镇,走访调研。淮安、徐州中院、锡山法院安镇法庭等把专项活动与学习科学发展观,落实省法院“三项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室”创建工作,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与信访稳控工作等相结合,统筹兼顾,并轨推进。
各地人民法庭围绕隐患大排查,抓住纠纷大调解。据各中院法庭指导办统计,开展专项活动两个月以来,全省人民法庭走访村镇街道、社区、企业、学校,排查正在审理或已结的案件2963件/起。化解各类矛盾2272件/起,其中涉及企业的1161起、涉及村镇街道的742起、涉及社区的301起、涉及学校的68起。一季度,全省人民法庭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3.56%,同比增长2.86 %。至4月底,全省人民法庭附设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已全部完成。一季度,全省人民法庭委托相关组织和人员调解1998件,成功1358件,占67.97%。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力度,省法院法庭指导办发挥法庭审判统计引领作用,今年在全省人民法庭审判统计中增设了诉前调解统计列项。统计报表反映,全省人民法庭一季度诉前调解3094件,其中立案前调解成功2165件,调解成功率达69.97%,参与地方综合治理调解929件。一部分矛盾纠纷在诉讼之前得以化解。
结合大排查、大调解,各地广泛开展司法调研。泰州中院对法庭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离婚案件和人身损害案件的特点进行了认真分析。镇江、淮安中院对排查中发现的不稳定及不确定因素进行了仔细梳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当前农村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土地承包方面引发的纠纷。影响企业稳定的因素主要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尤其是外向经济程度高的企业,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因资金紧张引发的各类合同纠纷上升。同时,由于政府要求企业不能裁员与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带来的压力日益明显,因企业内部采取措施而带来的劳动争议纠纷增多。
在深入开展专项活动中,全省人民庭注意突出抓好服务企业工作。高邮法院三个人民法庭通过对辖区20多家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不仅排查出辖区内企业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而且及时制定了帮扶企业的具体措施。建立了企业诉讼快速便捷通道,对企业的案件运用巡回审理、预约开庭等方式,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对同一企业的系列案件实行集中管理,专人审理、统一执行。锡山法院安镇法庭把“法律讲座”开进江苏金羊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新世纪机车有限公司,为企业员工上法制课,受到企业普遍欢迎。统计数据显示,开展专项活动以来,全省人民法庭开展法律培训8029人次,开展法制宣传931次,联系企业905家。其中盐城167家、常州94家、苏州88家、南通88家、南京83家、无锡79家、泰州70家、镇江67家、扬州54家、淮安36家、连云港31家、徐州25家、宿迁23家。除徐州、连云港两市外,11个地区的人民法庭向企业、村镇、社区等发出口头或书面司法建议26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