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盘活陪审资源效果好
作者:陈婷 发布时间:2009-05-21 浏览次数:416
本网南通讯:南通开发区法院自2007年获批启用人民陪审员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足科学管理,注重程序规范,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实现了促进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的目标,陪审效果明显。
有序开展人民陪审员增替工作,发挥“裁判员”作用。严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选任陪审员,对已不再适宜作为陪审员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陪审员数额占全院现任法官比例为58%,基本满足了陪审工作的需求。积极发挥 “裁判员”功效。庭前,陪审员都会及时审阅起诉状、答辩状等有关案件材料;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庭审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庭提问;庭后结合具体案件及领会的法律精神,就案件事实提出自己的意见,最终形成合议。我院通过有效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避免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情况发生,增加了庭审透明度,促进了审判公开化。
合理利用人民陪审员专业优势,发挥“调解员”作用。案多人少现已成为现今基层法院的普遍压力。我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在熟悉社会生活、精通专业知识、联系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优势合理分配案件,达到了减轻审判压力,缓解当事人的心理压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的多重效果。我院11名人民陪审员从专业结构来看,有熟悉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来自妇联机关的,也有专门从事法制政策研究的,合理发挥其专业技能为审好专业领域案件打下坚实基础。今年1-5月,我院共审理一审普通程序案件 件,其中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达 件,调撤率高达 %,审理行政非诉案件14次,人民陪审员参与率达100%。
自觉接受人民陪审员监督检查,发挥 “监督员”作用。一方面,由于人民陪审员参与了案件的全程审理,将整个审判程序置于公开审理和监督之下,对确保司法廉洁起到了一定的监控作用。另一方面,我院通过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向人民陪审员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他们对审判人员在庭审中的仪容仪表、法言法语的使用、案件评议过程的等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陪审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反映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促进法官廉洁司法、公正裁判提供了有力的外部监督力量。